关于申报“十一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通知(可下载原文及附件)
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
机教中[2007]06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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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“十一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通知
各有关职业院校:
为更好地满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需要,推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改革,贯彻温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提出的“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,建立行业、企业、学校共同参与的机制”的精神和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司函[2006]80号)的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全国机械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,配合深入研究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,积极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制定专业设置标准,认真指导教学改革、编制新的教学计划、开发新的课程的需要,经与机械工业出版社协商,决定组织开展机电类“十一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的申报、建设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国家规划教材选题的申报
1、根据教育部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》中专业教学的主要内容,确定选题范围,提出规划教材选题申请。
2、申报国家规划教材的选题,应具备以下条件:
(1)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要求,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进行编写的选题。
(2) 改革力度大,能正确反映当代科技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的最新发展,符合我国国情,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特色的选题。
(3) 在规定的时间内,能保质、保量完成教材编写的选题。
(4) 除符合上述条件之外,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题:
①覆盖面大、对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有重大影响和起关键作用的选题。
②在教学使用过程中反映较好,并获得省(部)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。如尚未正式出版,可作为选题申报。
③符合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向的试验性教材选题。如:适应工学结合、双证书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教材。
二、国家规划教材的编写
1、请各校领导积极创造条件,支持承担编写任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国家教材的编写任务,并按较高标准计入其教学工作量。
2、请各校重视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,组织重点专业,重点课程教材编写的选题申报工作。
3、请参照“‘十一五’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及课程名称”(见附件1)组织编写和申报工作。
4、填写“‘十一五’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选题申报表”(见附件2)。
5、请申报主编者,务必提供一份拟主编教材的大纲或者讲义。
三、国家规划教材的组织工作
1、请各申报学校确定一位常务联系人,负责及时与我们联系。请填写“常务联系人情况表”(见附件3)。
2、申报截止日期为:
3、申报材料邮寄至: 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 刘亚琴 处长 收(地址: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邮编:100823)。
对此项工作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:
联系人:王世刚 (机械工业出版社中职分社社长)
电话:010-88379182 13901225470
传真:010-88379181
E-mail: wsg3333@163.com
附件:1、“十一五”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及课程名称
2、“十一五”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选题申报表
3、常务联系人情况表
机械工业教育发展中心
机械工业出版社
二○○七年六月十三日




